教务处

教务处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,负责学院学科建设规划、专业建设、教学管理与改革、协调与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
一、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,调研论证与申报专业设置。

二、组织制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标准。

三、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四、组织教学督导人员实施常规教学工作的督导与监控。

五、组织制订实验、实训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,组织、督促各系建设教学实训基地。

六、制定年度教学经费计划,并做好管理工作。

七、组织教学检查,开展教学评估工作。

八、组织教材、讲义及教学资料的选用、征订、编写、交流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优秀教学成果、优秀教材的申报、评审、推荐及表彰奖励。

十、负责组织各类竞赛活动。

十一、落实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,组织进行教学各环节的日常评估与建设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,搞好各类教学奖励评选工作。

十三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改实验工作,开展校际教学业务协作与交流工作。

十四、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教学资源的配置与协调落实工作,搞好与有关部门之间教学工作的协调。

十五、负责搞好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与日常维护。

十六、负责教学事故的初步认定与处理工作。

十七、负责学院试题库的建设工作。

十八、配合招生就业处制定招生计划。

十九、负责学生学籍与考试管理、考试违纪处理、毕业生资格审查。

二十、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。

二十一、配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
二十一、配合人事处搞好教师的招聘、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。

二十二、会同各系部等相关部门搞好学生毕业审核、毕业证发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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