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健全系部制度建设,进一步加强化工系学生管理,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,保证我系工作正常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化工系学生会是系部的群众性组织,在院党委、团委领导下,以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”为宗旨,开展学生工作。
第二章 系学生会基本任务
1、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我系学生提高自身素养、树立科学精神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。
2、团结和引导全系同学积极进取,以学习为中心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。
3、倡导良好的学风,密切师生、同学关系,协助系部建设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和教学秩序;
4、热情为全系学生服务,组织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,协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;
5、沟通系办与学生的联系,反映同学的建议、意见和要求;
6、发展和加强与学院各系学生会的友好关系。
第三章 组织结构
系学生会设立主席团、秘书部、文体部、生活部、宣传部、外联部,负责相关工作。
1、主席团设主席一人,副主席两人。
2、秘书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一人,干部若干名。
3、文体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一人,干部若干名。
4、生活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一人,干部若干名。
5、宣传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一人,干部若干名。
6、外联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一人,干部若干名。
第四章 工作职责
一、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责
1、积极认真落实好系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;
2、围绕院、系工作中心制订出每学期学生会活动的整体计划;
3、负责全系学生活动的组织、策划工作;
4、组织学生会内部的日常、思想教育工作;
5、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,并及时与系部沟通,反馈意见;
6、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,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,并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与开展情况;
7、主持学生会成员的会议,及时传达有关重要的文件精神;
8、做好系部各学生的德育量化考核。
二、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责
1、协助学生会主席做好各项工作。
2、负责个人所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的开展,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。
3、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活动开展工作。
三、秘书部工作职责
1、会议通知及及时做好例会会议记录。
2、撰写学生活动新闻稿件,稿件由依据学院相关制度进行审核,通过后,及时发布到系部网站上。
3、将各部的工作材料(包括各部门工作汇报、教室日志、各类考核表、活动策划书等)的整理、归档。
四、文体部工作职责
1、培养和发展系部具有文艺、体育等专项特长的人才。
2、组织开展系部及系间各项活动,如专业技能比赛、竞技比赛、学习竞赛、联谊会等活动。
3、配合好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如院学生运动会、院足球赛等活动。
五、生活部工作职责
1、早操质量和出勤率的考勤,统计各班旷课、旷操、迟到、事假、病假等人员及次数,每周汇总一次,将汇总结果交秘书部存档。
2、负责系部各班级量化考核,于每周星期一将原件交学生处,复印件存档。3、统计学生处每周公布优秀、较差的宿舍,将汇总结果交秘书部存档。4、每周进行一次寝室卫生大检查。
5、每周进行一次宿舍抽查,上报夜不归寝同学名单。
6、每学期分别评选出一个优秀班级、优秀宿舍。
7、配合院学生会,做好每周一次的班级、宿舍卫生大检查。
六、宣传部工作职责
1、办好系部海报,如学术讲座、演讲比赛等活动海报,做好学生会宣传工作。
2、做好每一期的系部宣传栏目,化工系宣传栏目分为三个版面,即“化学与生活”、“名人名言”、“陕北能源化工建设”。
3、组织人员加强活动宣传,调节系内活动气氛。
4、维持活动现场秩序,确保系内的各类活动开展有序
七、外联部工作职责
1、积极对外宣传学校,扩大学校对社会影响力。
2、与社会各界进行交流与合作,为我校学生树立良好形象。
3、配合各项大型活动,整和社会资源,争取社会各界对我校学生活动的大力支持。
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
1、学生会档案包括系学生会制度、各部门工作汇报、教室日志及统计表、早操考勤表、学生活动策划书及各类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。
2、统一由秘书部保管,秘书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档案。
3、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外借,内部人员借用,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经秘书部部长批准后方可借用,秘书部做好登记工作。
第六章 会议制度
1、化工系学生会例会时间为每周星期日晚自习,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,如有特殊情况由秘书部另行通知。
2、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,提前10分钟到场,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,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,保持会场秩序。
3、秘书部负责会议记录。
4、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干事,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部请假,如有紧急情况,先口头请假,事后补假;无故缺席五次以上者劝退。
5、布置各项工作后,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秘书部提出不同看法,由秘书处向主席团汇报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第七章 活动经费申请制度
1、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,列出详细预算开支,并提交主席团审查;主席团审查签字后,由系办进行二次审查,通过审查后,由系主任负责最终审批。
2、向系办报销应使用有效发票,所有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,并由系学生会主席和经手人签字,注明日期,方为有效。
3、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。